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长城(000066,股吧)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公司收购的湖南龙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5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公式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20】年【4】月【10】日止。实际欠息(包括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为准。)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打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本次公告为补充公告,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0年4月14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效。(金华冠华水晶有限公司、浙江郑泰汽轮股份有限公司2户债权已于2019年7月31日发布公告,金大集团有限公司1户债权已于2019年5月14日发布公告,湖南龙周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湖南宏大空调设备有限公司2户债权已于2020年1月19日发布公告。)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9172845,1386797470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4日